校内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财务决算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关账时间安排
因决算工作需要,财务处拟于2023年12月11日关账,在关账期间,不对外办理业务,次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涉及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的,项目归口部门需在11月30日之前向财务处提出支付申请,具体支付截止时间参照省财政厅通知关网时间执行。
二、各类往来款项清理
(一)清理借款: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借款清理工作,2023年1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借款,原则上需在2023年12月11日之前办理冲账手续。
(二)清理银行来款:请各部门及时认领校外单位汇至学校的款项,并办理经费入账手续。
(三)清理预开票据:请借款人催促对方单位于12月11日前汇款,款项逾期的将暂停借款人名下的借款报销业务,直至款项到账或退回预开票据为止。
三、资产入账、对账
校内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需在2023年12月11日前将已办理资产登记的单据提交至财务处办理资产入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依法依规加快预算资金使用进度
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以前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未执行完毕的,符合财政结转条件的项目,财政厅将结合此类项目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对部门申请结转额度进行审核后予以结转,其余资金全部收回。
校内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财政专项资金被收回造成学校损失。
财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