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责

作者: 时间:2024-08-28

承担巡察工作统筹职责,主要是:

(一)传达贯彻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学校党委和领导小组决定决议,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和任务安排的建议;

(三)统筹推进省委一届任期内,对校党委确定的巡察对象开展重点巡察;

(四)统筹安排每轮巡察动员部署、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等工作;

(五)统筹巡察综合情况报告工作;

(六)统筹巡察宣传工作;

(七)需要统筹的其他事项。

承担巡察工作协调职责,主要是:

(一)协调与省委巡视上下联动;

(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巡察干部人才库,对巡察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建议方案,选配巡察组工作人员,组建巡察组;

(四)协调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立卷归档等工作;

(五)协调纪检、组织、人事、宣传、审计、财务、信访等部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六)协调有关部门结合巡察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工作及其他专项检查;

(七)协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配合做好巡察工作;

(八)协调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

(九)需要协调的其他事项。

承担指导巡察组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召开党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

(二)向巡察组提供有关工作材料;

(三)进行组办会商,对巡察情况报告、专题报告以及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反馈意见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四)对巡察组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把关;

(五)对巡察组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六)对巡察组进行调研,推动解决巡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七)加强与巡察组之间的工作和情况交流;

(八)其他需要指导巡察组的工作。

承担有关督导的职责,主要是:

(一)对学校党委、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决议进行跟踪了解,督促落实;

(二)梳理汇总领导小组会议、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指示要求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有关问题,转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跟踪了解、督促落实;

(三)对省委巡视机构布置的巡察有关工作进行跟踪了解、督促落实;

(四)需要督导的其他事项。

承担服务职责,主要是:

(一)起草领导小组呈报学校党委的有关请示、报告等;

(二)起草学校党委呈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办的有关请示、报告等;

(三)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领导讲话提纲、通稿等;

(四)做好向学校党委汇报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动员部署会议、调研会议等服务工作,根据需要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

(五)需要服务的其他事项。

承担保障职责,主要是:

(一)研究起草巡察工作制度文件;

(二)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三)开展政策研究,向学校党委提出决策建议;

(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推进理论创新;

(五)为巡察组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办公条件和设备保障;

(六)为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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