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服务中心收费管理办法

作者: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时间:2021-09-08 点击数: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党组、省委、省纪委监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努力保障后勤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按照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的要求,结合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师生服务中心收费管理办法。

一、收费内容

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师生服务中心主要收取邮政代办寄递费与学生公寓超额电费、配钥匙费等。

二、收费标准

邮政代办寄递费按照《中国邮政寄递资费标准》执行;学生公寓超额电费收取标准为0.50元/度,配钥匙费1.5元/把。

三、收费办法

邮政代办寄递费由工作人员代收后与寄递物品一起当日上交龙泉驿区邮政局;公寓超额电费与配钥匙收费均采用支付宝或微信收取,统一进入学校财务系统基本账户,工作人员必须登记签字确认。配钥匙维修单收费签字后交维修部处理,电费收费登记在册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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