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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来源:驻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校纪委办公室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1/01/04 10:28:10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加强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纪律规矩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元旦、春节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纠治“四风”,整治享乐奢侈和餐饮浪费等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党员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常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杜绝“节日腐败”。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强化主体责任,及时安排部署、细化落实举措,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节日监督,教育提醒广大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等各项要求,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各项工作。

二、开展系列谈话提醒,增强廉洁意识。驻校纪检监察组、学校纪委对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等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来衡量,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住元旦、春节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对廉政风险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梳理,对关键岗位人员全面开展谈话提醒。各单位要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开展案例警示、组织自查自纠等,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优良党风作风引领校风教风学风。

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九个严禁”。各单位和所有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赠送财物或安排宴请;严禁突击花钱、巧立名目表彰奖励发放奖金实物、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吃喝、餐饮浪费、公款宴请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现金、微信红包、预付卡等礼品礼金;严禁大操大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会所;严禁违规组织和参加各类乡友会以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等问题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从严纠治“四风”。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紧盯餐饮浪费问题,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防控措施形同虚设等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随意向基层派任务等形式主义问题,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各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驻校纪检监察组、学校纪委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强化正风肃纪,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四风”问题线索将优先办理、快查快结。

各单位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驻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学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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